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7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7 1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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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文件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台州市安检中心)为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台州市安监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单位主要从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相关企业防静电等检测检验工作以及从事危化企业安全评价等工作。台州市安检中心属社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共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专业技术9级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和身体条件;
(三)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工与制药类专业,取得相对应专业的工程类高级职称,并取得国家安全评价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最新资讯中心”栏目);
3、台州市安监局(www.tzaj.gov.cn,“公告通知”栏目)。
其中,台州市安监局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应聘者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安全评价师资格证、学术成果、获奖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于8月20日前在台州市安监局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专业人员需取得高级职称且具有安全评价师资格,对此,本次招聘岗位原则上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根据其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
(三)面试、考核及体检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评委(招聘工作小组)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将在台州市安监局网站上公布。
2、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
3、面试考核结束后,按1:1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我局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安监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安监局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纠正。电话:88511967。
2、面试和考核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府大道65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四楼(台州市安监局)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511568;传真:0576-88511333
联系人:张杏楠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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