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2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及对象
(一)考聘范围:面向全国考聘。
(二)考聘对象: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考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考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二O一二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8月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考聘名额
具体考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条件详见《二O一二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9日至8月8日(8月8日截止到24:00时止)。
2 、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
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指导并提供必要服务。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报名时须具有考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等。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二O一二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后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市招考主管机关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至8月10日(8月10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在审核期内重新上传。
5、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2年8月18日(18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2年8月23日至8月30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电话:0832-2038862)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和审核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都采取的,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不采取专业科目笔试的,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知识笔试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和监督。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一般含公共科目(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两科,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60%和40%(不考专业科目的,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100%)。
特别提示:在公共科目中,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项;报考管理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公共科目成绩的40%和60%)。
2、笔试内容:
(1)管理岗位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2)专业科目的具体测试方向详见《二O一二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后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7月 29日至8月22日在工作时间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832-2051136)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自负。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8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2年9月8日,全天。详细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料到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即日起三日内(工作时间)到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各招考单位的具体面试时间由各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届时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专业笔试和面试两种都采取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6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或公共基础知识×100%)]×60%+专业科目×40%+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专业笔试和面试只采取一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6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0%或公共基础知识×10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报招考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拟补充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市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市级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报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832-2056196
内江市监察局驻市人社局监察室: 0832-2050892
内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
十一、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及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的领取地点请咨询各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
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电话:见《二O一二年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832-2038862
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