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常熟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07 17: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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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现有常熟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现有常熟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常熟市规划局招聘机关劳动合同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含毕业后户籍尚保留在常熟高校集体户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户籍及人事关系(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在本市的在职人员。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2012年常熟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2012年常熟市规划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专业条件设置参照《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16日后出生),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6日后出生)。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6、17日两天,每天上午8:30—下午4:00。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二楼(珠江路222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以下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或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3.工作经历的年限以周年计算,例如:需要“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即为2011年11月16日之前工作的均可报名。
  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信息,报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交纳笔试费用100元/人(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考。对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20分。笔试内容范围:A.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C.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D.法律: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E.行政管理学、心理学。F.语文知识与写作。G.其它知识: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4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发放:2012年11月22日上午8:30~下午4:30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珠江路222号)领取。
  笔试成绩于2012年11月29日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2分。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并交纳考试费用100元/人(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人才就业网(www.csrc91.com)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或《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根据不同情况,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制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16327。
  九、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2012年常熟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2012年常熟市规划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2、《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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