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2年7月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07 17:3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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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龙岗区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现...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龙岗区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岗位普通雇员1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应具有龙岗区户籍。
(四)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五)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条件,年龄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12年6月31日(如最高年龄35周岁,即是指1976年6月31日之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至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财政大楼502室;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http://www.longgang.gov.cn下载)(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4、《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由龙岗区财政局组织开展,报名者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合格证》;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出具);
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5、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
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财政局共同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各岗位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取成绩第一名进行体检。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以及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onggang.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
体检由龙岗区财政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人选时一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龙岗区财政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雇用公示
经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onggang.gov.cn)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龙岗区财政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五、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取得毕业证时间为起算时间,在校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财政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22266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附件3: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龙岗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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