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滨海园区招商中心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09: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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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确保园区招商引资工作高效推进,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滨海园区招商中心...

为确保园区招商引资工作高效推进,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滨海园区招商中心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应聘招商中心副主任岗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通讯设备,能适应长期出差;
5. 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流利;
6.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很强的吃苦精神;
7. 有敏捷的思维和应变能力,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
8.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滨海园区招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至9日(周三至周四)上午9:00至下午4:00。
2. 报名地点。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老团结闸西首)。联系电话:0513-80800022。
3. 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考职位条件、有意向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可从南通人才网(网址:www.ntrc.gov.cn)或南通人事考试网(网址:www.ntpta.gov.cn)下载并填写《南通滨海园区招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本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学习、工作等有明显实绩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也可先行通过网络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qwd0826@126.com,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材料原件送审。邮箱主题请注明“南通滨海园区招商中心应聘岗位--姓名”。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4. 资格审查。由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招商中心副主任岗位者应同时符合《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
5. 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同 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南通滨海园区按规定程序取消该岗位,在南通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公告,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通知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9:00-16:00。改报名地点: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南通滨海园区老团结闸西首)。
三、考试
1. 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理论素养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南通滨海园区三余中学(三余镇东风街)。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适岗评价的人选,于2012年8月20日在南通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公布。
2.适岗评价。由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组织专家根据报考者的学历专业、从业经历、工作实绩、获奖情况等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适岗评价合格者中,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于2012年8月24日在南通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公布。
3.面试。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组织专家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招商能力、外语会话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 总成绩。按照笔试30%、适岗评价30%、面试
4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并于2012年8月31日在南通人才网和南通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商中心副主任、综合业务部部长、招商二部部长、高级经济师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与聘用
1. 公示。考察合格者经南通滨海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会议集体讨论,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其它事项
1.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期间,不下达聘用人员招商任务指标,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2.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为2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滨海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3-80800116、80800022;
联系人:张洪晖、钱卫东。 
八、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513-80800021(南通滨海园区纪工委)。

南通滨海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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