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

  • 时间:2014-08-08 10:17:34
  • 来源:
  • 点击:

【导读】发布: 2012-07-02 10:13 | 作者: jygwy | 查看: 158次 宁波国家高新区是宁波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的科技...

发布: 2012-07-02 10:13 | 作者: jygwy | 查看: 158次

   宁波国家高新区是宁波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长江三角洲南翼的科技创新创业基地。2007年晋升国家级,2009年列入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试点和知识产权试点园区,2011年成功创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并全面启动“人才特区”建设。近年来,高新区抢抓机遇,全面提升发展速度和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已初步建设成为交通便捷、信息畅通、配套完善、功能齐全、人才荟萃、环境优美的数字化、生态化科技新城区。今后,高新区将以“创新、创业、产业化”为核心,全力打造宁波乃至长江三角洲南翼的自主创新引领区、科技创业核心区、高新产业集聚区及和谐发展示范区(“三区一城”),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创新型国家高新区。 为加快发展,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13名,街道所属事业单位5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其中,招聘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范围为市区生源,在考核结束前必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年龄和工作(工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
五、报名办法和步骤
(一)网络报名
时间:2012年7月8日8:30-9日16:30。
  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 (
http://www.nbrc.com.cn
请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 “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2年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部门(单位)及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照片必须是近照,便于与在笔试入场时所拍照片进行比对。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7月10-11日。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初审,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3: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2年7月12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7月15-16日。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政和写作。
各招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可凭身份证号码在中国宁波人才网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
http://www.nbhtz.gov.cn)公布(具体时间待定),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面试对象须由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由学信网提供的学历证书查询验证码)、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应届生还须带学生证和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对象名单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具体时间待定)。
  七、体检与考核
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调入)手续。录用人员中如系行政或事业身份的按事业身份调动;如系企业身份的,先试用一年,经考核合格者再正式录用为事业身份,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考核结束前办理好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好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中涉及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咨询电话:0574—87903621。
(三)监督机构:宁波国家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574-87918009。

附件: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