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邑县招聘公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8 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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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招聘条件和范围应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应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2、具有临邑县常驻户口,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4、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5、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教师、医护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公安相关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附表。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三、报 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陆“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yrs.cn)下载《临邑县人事考试报名表》和《临邑县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并根据说明认真填写相应项目。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首先进行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目测和初审的有关要求,按照临邑县公安局发布的《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为准,未通过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不能报名。3、通过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及报名考务费40元(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允许报考的证明)报名。
县人社局、公安局和监察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对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取得考试资格人员,按照临人发〔2007〕30号文件的有关条款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7月6日-7月7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县就业创业市场(渤海路北首路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临邑县第五中学。
2、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县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3、总成绩排名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取百分制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并张榜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能素质测评人员。如总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
4、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政审环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从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和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同时按照招考简章的要求,对进入范围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学生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单位介绍信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资证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分岗位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领导
招聘公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关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条件,严格招聘程序,严肃组织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按照临人发[2007]30号文件规定处理。为了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工作实行“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附表:2012年招聘人员计划表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邑县公安局
2012年6月26日
2012年临邑县公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岗位
类别
计划数
岗位代码
学历
要求
学位
要求
专 业
备注
电话
公共管理
27
A00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要求男性报考
2142185
4431280
公共管理
3
A00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要求女性报考
2142185
 

 

4431280

 

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知
一、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招聘简章》要求,下载《临邑县人事考试报名表》和《临邑县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并根据说明认真填写相应项目。
(二)报考人员须携带简章要求的相关资料到报名地点,首先进行现场目测;通过目测的方可报名,未通过目测的不能报名。
二、现场目测、资格初审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6日-7月7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就业创业市场(渤海路北首路东)。
三、现场目测内容及相关要求
现场目测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辩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纵跳摸高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男子等于或高于265厘米,女子等于或高于230厘米;辩色力等测试项目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以上项目有任意一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敬告: 视力要求为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因技术条件限制,现场目测不对考生视力进行检测。考生应熟知视力等方面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报考,对因自身条件受限而坚持报考,在资格复审及体检等程序中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
 
临邑县公安局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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