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0: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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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处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内设处室,主要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防治与总量控制处为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内设处室,主要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危险废物、固体废物与有毒化学品管理,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调度及市县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固体废物及电子废物管理岗位1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岗位1人。
以上2个招聘名额均为我厅编制外聘用,待遇按本厅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环保事业;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到2012年6月30日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察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专业条件
(1)固体废物及电子废物管理岗位
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环境工程、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有较强的工作沟通协调及组织能力,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有固废管理、处置工作经验或参与相关科研项目经验者优先。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岗位
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有较强的工作沟通协调能力,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有环境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或参与相关科研项目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6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海口市美贤路9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大楼818室(刘琳同志)。
报名提交资料:请报考者登陆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或海南省人才网(http://www.hnrczpw.com)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5张;
4相关职称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上述1-3项资料必须提供,4-6项视报考者情况提供)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6日至7月10日17:00
报名提交资料:同上
报名方式:请报考者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以上相关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pb39520@126.com。以上资料的原件可在笔试前提交给招聘工作小组查验。
四、资格审查及《笔试准考证》领取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同时发布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领取方式。
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注意: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名表》中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免耽误《笔试准考证》的领取。
五、考试、考察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内容包括岗位实际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方面;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适应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笔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的人选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同时发布面试的其它相关信息。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考察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我厅招聘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我厅党组同意后,将在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www.dloer.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咨询电话:0898-65236076 65236042
联系人:林小斌 黄守石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表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应 聘 人 员 报 名 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考生类型
 
报考岗位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健康状况
 
现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职    称
 
职    务
 
单位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Email
 
现居住地
 
家庭地址
及邮政编码
 
个人简历
 
所受奖惩情况
 
获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
 
考生诚信承诺
 
注:考生类型请填:普通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待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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