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等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宏观指导、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委托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是:申报招聘方案和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计划、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聘)用。
三、招聘计划
(一)2012年马龙县部分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共43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范围:县直和乡(镇)财政全额、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
(二)对象:取得国家认可学历,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可以报考大专学历的岗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必须参加笔试;
8. 2012年的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或技能要求。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六、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设置
(一)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为既选拔到专业人才,又体现公平公正。专业类别设置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修订)设置,考试类别共分18个类别,具体如下:
工业类(含材料学、化学、机械仪表及自动化、轻纺食品化工、物理学、安全生产6个门类)、交通运输类(含交通运输门类)、经济类(含会计统计审计学、经济学2个门类)、农业类(含农林牧渔工程与管理、水产、作物学3个门类)、林业类(含林学门类)、畜牧类(含动物生产与动物学、生物学2门类)、水利水电类(含能源动力、水利水电水工2个门类)、建筑类(含建筑学、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2个门类)、环保类(含环境、海洋科学、天文及大气科学3个门类)、文史哲学类(含教育学、历史学、外国语言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哲学、中国语言文学、法学、公安专业、民族学、司法学、政治与行政、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13个门类)、艺术体育类(含广播影视戏剧、广告装璜及艺术、美术及摄影、舞蹈学、音乐学、体育学6门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含计算机及通信信息、数学2个门类)、护理类(含护理学门类)、医学类(含医学门类)、卫生管理类(含卫生管理门类)、药学类(含药学门类)、医技类(含医学门类中的部分专业)、管理类(含社会学门类)共计18个类别归并设置,实行“并类考试”。
(二)考试分甲、乙两种试卷命题,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考甲类试卷、中专学历考乙类试卷。
七、招聘办法
(一)报名交费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将缩减岗位计划数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特殊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可降低报考比例。
(二)马龙县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对岗位所需条件要求一致的部分岗位,实行合并相同专业统一报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完成各项招聘工作程序,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依次进行选拔确定安置岗位,具体办法如下:
1.月望、纳章、马鸣卫生院临床医学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4名,按本岗位综合成绩(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前4名,第一名和第二名拟安置到月望卫生院;第三名拟安置到纳章卫生院;第四名拟安置到马鸣卫生院。
2.旧县、马过河卫生院护理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2名,按本岗位综合成绩(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前2名,第一名拟安置到旧县卫生院;第二名拟安置到马过河卫生院。
3.马过河、月望卫生院中西医结合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2名,按本岗位综合成绩(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前2名,第一名拟安置到马过河卫生院;第二名拟安置到月望卫生院。
4.马过河镇、大庄乡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动画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2名,按本岗位综合成绩(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取前2名,第一名拟安置到马过河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第二名拟安置到大庄乡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其他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
(三)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中优先录(聘)用规定执行;若再并列,按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若再并列,按专业素质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
八、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马龙县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
(http://www.ynqjrs.cn/wsbm)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0:00--8月6日24:00
(二)工作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
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登录后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进行登录。
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来对考生进行标识,因而登录系统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4项操作。
填 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如实按要求的格式进行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务必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写明全称或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在资格复审时被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面试和录 (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确定报考岗位时,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职位代码,并注意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照片一定要按要求进行上传,如果照片不合格,既使机审通过,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的,主管部门有权将其视为无效报名信息。
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后,必须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都是无效信息。
报 名信息提交审核后,无论机审还是人工审核,一旦审核通过,考生都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机审未通过,提交人工审核期间,考生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因而,报考人员要对自己高度负责,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否则 由此导致的后果将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照片要求: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
在报名期间,每天除系统维护时间外,其余时间均可报名。每天21:00准点关断报名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22:00重新开放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操作时,若出现错误,关闭所有浏览器窗口,重新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资格审核
报 名资格审核只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不进行相关证件、证书的审核。考生录入完成相应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链接将报名信息进行提交审核。报名资格的审核主要是依据岗位的年龄要求、性别要求、生源地条件、学历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未就业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 所需其他条件等8个方面的条件要求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对比,确定其各项条件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电脑将列出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立即进行交费;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项目的,可选择提交人工审核。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报考人员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8月1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8月3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则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8月5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8月7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当日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4.网上交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
网上交费时间:2012年8月1日0:00—8月9日24:00
网上交费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使用“网上交费”功能直接进入易宝支付系统进行交费。交费时,不需要再录入姓名等相关信息,直接交费即可。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传回报名系统中,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
报名结束后,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报名费。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网站公布。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对享受政策规定免交报名费的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8月25日至考试结束日。
九、免除报名费用人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3)残疾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4)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报考人员,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办理时限按《2012年曲靖市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办理。
十、学历性质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5.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6.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查验不到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报考人员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十一、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
(一)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
(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三)笔试时间:2012年9月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素质》,下午2:30—5:00考《专业素质》。
(四)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五)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总分为250分,《综合素质》占100分,《专业素质》占150分。《综合素质》主要考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2版)》;《专业素质》考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命题参照现行大中专院校教材。
十二、笔试加分政策(仅限高校毕业生)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⑴就读高校前生源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条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⑶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第1名及其以上成绩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册》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省、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报考马龙县属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在9月5日前到各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
2.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表三,附Excel格式电子文档),于9月7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复审,逾期责任自负。
3.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十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马龙县属事业单位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须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工作须认真组织、责任到人。
资 格复审是对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与岗位需求信息、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 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三)资格复审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核。
(四) 201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其资格复审、面试或拟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五)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 “普 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其 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毕业证书》、《准考证》、有加分情况的需要出具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一周前(具体时间按电话通知要求执行),向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表四),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属违纪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书面情况说明。
十四、面试工作的实施
(一)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事业单位公开的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另行通知。严格按照1:2的比例组织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须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及其以上方可聘用。
(二)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必须在面试开始一周前(具体时间按电话通知要求执行),向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申请表》(表五),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人员不能按时达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属违纪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书面情况说明。
(三) 由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后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若考生在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号时,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正常进行。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可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末尾数四舍五入。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五、考核和体检
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中优先录(聘)用规定执行;若再并列,按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若再并列,按专业素质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
(一)考核。拟录(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若自愿放弃考核,必须在考核日前3天提交书面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由于报考人员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将该岗位有综合成绩的考生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执行,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若自愿放弃体检,必须在体检日前7天提交书面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由于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将该岗位有综合成绩的考生通过考核合格后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十六、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
(一)公示。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曲靖党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二)录用。
1.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表六),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由于报考人员放弃录(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有综合成绩的考生通过考核、体检合格后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名册》(表七,附Excel格式电子文档);拟录(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表八)(以下简称《审批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表九),《审批表》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可从该岗位有综合成绩的考生通过考核、体检合格后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3.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及《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十七、信息发布及查询
十八、纪律和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都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做到客观公正。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得突破编制、计划进行招聘。
(二)对符合就业政策、招考原则、程序和条件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三年内不再下达进人计划。
(三)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四)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等部门对考试招聘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考试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马龙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马龙县委组织部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