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08 1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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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荔湾区龙津街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意见》和《荔湾区社区党建工...

关于荔湾区龙津街公开招聘社区
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意见》和《荔湾区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街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懂普通话和粤语。
  (二)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三)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熟悉党务工作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四)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0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2年7月23日起,在辖区各社区内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至8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荔湾区龙津东路701号2楼龙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3.联系电话:81925201
  4.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荔湾区龙津街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党员身份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失业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考试时间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中共龙津街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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