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市法院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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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依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法院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北京法院系...

依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法院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北京法院系统3个事业单位,实招11个职位,书记员职位10个,摄影摄像职位1个(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还需具有5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并持有北京市速录协会颁发的高级速录师等级证书(若北京市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报考,应持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一级书记员等级证书,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近三年年终考核累计两次以上排名在前30%);
   报考摄影摄像专业的还需具有5年以上法院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术,能完成新闻专题片前期录制,后期编辑等工作,并持有北京市速录协会颁发的中级速录师等级证书。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于2012年7月30日08:00——8月3日17:00登录“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网址:
http://211.100.17.7)”,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法院(职位)。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12年8月6日09:00-8月10日17:00到所报考法院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2、学历证、工作证;
   3、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4、速录师等级证书、书记员等级证书。
   四、考试、面试安排
   (一)书记员职位招考考试安排
   考试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共分为专业知识、速录技能和庭审记录三个部分。
   (二)摄影摄像职位招考考试安排
   招考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分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
   面试由各招考单位组织进行。
   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北京法院录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信息系统(网址:
http://211.100.17.7)”另行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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