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1: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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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招聘条件:
    1、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或具备《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第二条的选聘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点击这里查看)。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2007年1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上班时间)
    报名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第三办公区520室,联系电话:8821892(张小姐)。
    (二)所需材料:
    1、符合职位要求的《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交原件,点击下载);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交原件,点击下载,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否则影响录用,后果自负);
    6、报考职位要求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7、两张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照片。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三、考试
    (一)方式:
    面试。
    (二)时间地点:
    报名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深圳市新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布。
    (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
    四、体检
    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人员,由城市建设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雇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雇人员,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雇人员,并在光明新区网站(http://www.szgm.gov.cn/main/index.shtml)上公示7天。
    六、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拟雇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电话:88211665),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由城市建设局在公示结束的一周内,报组织人事局办理雇用备案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8821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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