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共27个,计划招聘42人,其中7人是面向我市目前在村(社区)任职的2009年及以前的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靖江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一)、(二)》(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76年8月 1日至1994年8月6日期间出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以及大学生村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应具有靖江市户籍或为靖江生源地;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其中,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自行组织。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靖江人才网、靖江日报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考试大纲、体检标准等相关要求及各岗位的专业参考目录以及专业科目加试的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等均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照片上传时间
2012年8月1日09∶00-8月6日12∶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2年8月1日09∶00-8月7日12∶00。
(3)缴费确认时间
2012年8月1日09∶00-8月8日12∶00。
报考者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上传照片,审核合格后,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报名费为98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考生将相关信息在网上填写后,各招聘单位应在24小时内依据本《招聘简章》及《工作政策解答》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及时在网上审核通过。初审不合格的应立即在网上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接受考生咨询。
3.报名注意事项
(1)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单位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30像素×17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类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5日16时。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8月9日9∶00—12∶00。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2年8月9日-1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考试报名费。
(8)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4.准考证打印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2年8月11日— 13日。
网址:泰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23-8689618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基本知识与能力,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靖江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参考。考试大纲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8月18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专业科目加试和实绩评价
需要进行专业科目加试的岗位见《岗位计划表(一)》,加试内容以《靖江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参考。专业科目加试满分为100分,专业加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见《岗位计划表(二)》,招聘的大学生村官须对其进行工作实绩评价,具体的评价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另行制定。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考生专业科目加试成绩、评价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核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加试、实绩评价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及实绩评价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人才流动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加试及实绩评价总分(无专业加试及实绩评价要求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核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每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七)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无专业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35%、实绩评价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考生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的合成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合成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九)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十)公示与公开选岗、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加试、实绩评价、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试用、聘用手续。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由市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拟聘人员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开选岗。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审批结束前,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本次招聘工作于9月底前结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9181511(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0523—84821562(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23—89181616(靖江市纪委、监察局)
指定网站: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jhrss.gov.cn
靖江人才网:http://www.jjrc.net
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