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 时间:2014-08-08 14: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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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告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

中共沐川县委组织部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沐川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告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等有关规定,沐川县拟公开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一《招聘单位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并完全符合《沐川县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8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5至26日9:00至17:00联系人:蒙俊,联系电话: 0833-4602765。
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半身照2张以及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8月8日16:30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沐川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分岗位)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2年7月27日17:00前在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 +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一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参考书目为:《2012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需要参考资料的报考者,可自行通过互联网或到各地书店购买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2012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用教材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8月1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职位排名于2012年8月11日在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13日18︰00前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8月14日在在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公布。
5、政策性加分。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通知第二条各项政策适用于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或直接考核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于2012年7月27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蒙俊同志(地址: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管股,联系电话0833-4602765),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14日在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公布。
3、参加面试人员于2012年8月15日14:30-17:00到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管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4、面试递补: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15日22:00前在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公布。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为8月17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2012年8月17日22:00前在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公告全部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缺考情况)。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公招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公招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填写《沐川县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由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其政审,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并对与应聘有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条件进行复核。对在考查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公招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公布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聘用等手续。
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原件。
十、递补
1、在面试环节中产生的空缺,按同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入面试。
2、在体检、政审、办理聘用环节中所产生的空缺,均按同岗位应聘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等。如该岗位应聘者均为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各个环节的递补人员名单均在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上适时公布。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沐川县监察局:0833-4602729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4602765。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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