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4: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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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要求,省科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要求,省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计划于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同时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要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1、报名
报名时间为自公告起4个工作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辽宁科技信息网(www.lninfo.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用人单位。
2、资格审查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面试与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核
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6、公示、聘用
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省科技厅将公示无疑义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四、其他
招聘单位: 辽宁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服务中心
电话:024-23983010
邮箱:lncxzx04@163.com
辽宁省分析科学研究院
电话:024-24821749
邮箱:cc32@tom.com
其他不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2]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计划信息表1.xls
      \计划信息表2.xls  
      
辽宁省科技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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