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2012年6月派遣制员工招聘启事

  • 时间:2014-08-08 14: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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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的事业单位,是一家具备药品、食品、化妆品检测能力的政府专业检验机构。根据本所...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的事业单位,是一家具备药品、食品、化妆品检测能力的政府专业检验机构。根据本所工作需要,现委托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招聘2-3名技术类派遣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辅助检验员2-3名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
3、能胜任药品(食品)检验工作,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有食品、药品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能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5、具备本市常住户口。
(二)工作性质:派遣制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应聘材料(详见联系方式),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12年7月4日止。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考试、考核
(1)笔试
由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含食品与药品两类试卷)。面试人员的选拔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排列,一般以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原发布招聘启事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7、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按规定程序签定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有关岗位工作。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以下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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