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4: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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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经研究,...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经研究,湘潭市岳塘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小学教师35名,具体招聘岗位与计划见《2012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与计划表》(附件一)、《2012年湘潭市岳塘区火炬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与计划表》(附件二)和《2012年湘潭市岳塘区火炬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与计划表》(附件三)。
  2、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与计划见《2012年湘潭市岳塘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与计划表》(附件四)。
  二、招聘范围
全省或全市(户籍在湘潭市或在湘潭市工作一年以上)范围内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相关体检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二、三、四岗位与计划表):
  6、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名: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为方便考生报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使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专用报名系统,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按流程完成报名程序。
  (2)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9日9:00至 7月25日12:00。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7月27日、7月28日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所有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考务费。
  (4)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能参加岳塘区公开录(聘)用考试。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考生需按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证件及相关资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本次考试有关事项仅在湘潭市人事考试网以及湘潭市岳塘区政府网站发布,与其他任何网站信息无关,请考生不要轻信上当。
  1、笔试。拟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按最低1:5的比例确定是否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和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占30%)。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2年7月29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岗位代码为014、015、016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等时,一同纳入面试人选。火炬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才能开考进入面试。若低于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指标列入需要笔试的相同科目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考者本人自愿可转入相应专业进行笔试。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通过湘潭市人事考试网和湘潭市岳塘区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
  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计划名额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
  仅参加面试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等时,则在成绩并列的考生中当场加试一道题,重新确定排名顺序。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中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
  八、公示
  综合考试考核情况,公示相应岗位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七天,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试用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的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15天内办完相关聘用手续或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被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实行人事代理制,统一实行合同管理。期满考核合格后,另行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
  0731-58568994 (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0731-55568160 (岳塘区人社局)
  0731-55568382(负责区属学校岗位咨询)
  0731-55568282(负责卫生系统岗位咨询)
  0731-58581711(负责火炬学校岗位咨询)
  监督电话: 0731-55568202(岳塘区纪委、监察局)




                  湘潭市岳塘区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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