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启事

  • 时间:2014-08-08 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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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启事 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作为闸北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本...

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启事
 
  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作为闸北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委托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招聘行政、技术类辅助人员。
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具有本市常住户口;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二、招聘岗位
1、行政管理类
招聘人数:5人
专业要求:法律、行政管理、文秘、信息类等
岗位要求: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工作仔细,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电脑操作。
2、工程管理类
招聘人数:4人
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民建、工程管理等
岗位要求:有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工作仔细,有较好文字表达、协调能力。
3、公共服务类
招聘人数:17人
专业要求:行政管理或其他
岗位要求: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工作仔细,有较好的文字能力。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5月29日至6月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下午4: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共和新路912号6楼,近中山北路)
3、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一寸照片2张。
4、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如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与人员录用
1、笔试由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
2、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团员干部优先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与闸北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岗位工作。
五、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闸北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派遣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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