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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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是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地址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软件产品和信息安全的公共测试平台及基础检验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全省移动/固定电话机质量投诉管理工作,以及全省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和检验技术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个岗位5名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者户籍不限,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国家英语6级以上证书。符合招聘条件其他要求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当年度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但应于2012年9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电子信息产品检测
3
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相关专业
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研究
1
信息、工商管理相关专业
经济管理
1
经济管理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所自行组织。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zjjxw.gov.cn)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应在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不需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 6月27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6月20日— 6月2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6月29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已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2年7月11日至13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50%。免于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时间:7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笔试成绩可在8月初之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安排等有关事项届时将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通知,并同时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有关人员。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测评要素:岗位认知、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列入下一环节体检、考核对象。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经信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楼(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 0571—81029610
  传真:0571—81029600
  单位网址: www.zdjy.org.cn
 
 
  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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