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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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从事国际技术转移、国际科技项目交流合作以及组织与承办境内外各类科技会议展览、引进国际人才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国际技术转移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招聘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理工类专业;取得英语CET6级证书及以上或具有英语国家留学、工作经历,具备熟练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户籍不限。
  符合招聘条件其他要求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当年度留学归国人员可以报考,但应于201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公共科目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
  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zj.gov.cn,“公告通知栏目”)
  其中,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为公共科目笔试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为其他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上午9:00— 6月27日下午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6月20日— 6月2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6月29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并已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少于3人,否则取消招聘计划。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2年7月11日至13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分初试和复试两轮。初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复试为综合性专业测试和面试。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综合成绩的50%。
  1、初试(公共科目笔试)
  初试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时间及科目:2012年7月14日。
  上午0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初试成绩可在2012年7月底前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初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公布。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复试。
  2、资格复审和复试
  资格复审及复试具体安排等有关事项届时将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复试包括英语笔试、英语口试和结构化面试,考查应聘者英语语言应用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各项成绩分别占复试成绩的30%、30%和40%。
  复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从复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科技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应,以便及时纠正。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97号科贸大楼8楼
  电话:0571-87973767(办公室)
  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网站 http://www.zstec. com.cn
 
  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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