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5:10:57
  • 来源:
  • 点击:

【导读】 天津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医疗保...

  天津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规格等级相当处级。主要职能是: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医师(药师)及参保人员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实施网络监控和监督检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务专技岗4名、网络维护岗2名、医险业务监控岗4名(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3.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户口,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缴费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4日-28日,9:00-17:00。
    报名缴费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市人才考评中心一楼。
    报名缴费方式:应聘人员网上下载并填写《天津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一份、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其中一张贴到《报名登记表》上)、考务费45元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并缴纳考务费后领取准考 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各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5:1的,调减录用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五、考试科目、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各为100分。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制。
    笔试时间:2012年7月1日上午9:00-12:00。
    2012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考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折合总成绩,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察对象。对被考察对象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 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23030918-8906、8905、8909
    监督电话:23030859
    附件:
    1.《天津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