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8 15:13:06
  • 来源:
  • 点击:

【导读】 一、招聘单位简介  省畜牧总站和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均为省畜牧兽医局所属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畜牧总站主要全省承担畜禽良种与牧草...

 一、招聘单位简介
  省畜牧总站和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均为省畜牧兽医局所属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畜牧总站主要全省承担畜禽良种与牧草、饲料作物新
品种的引进、繁育、推广、性能测定、质量检验,地方优质畜禽与牧草、饲料作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畜牧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主要承担省畜牧兽医信息网站的运行,维护及省畜牧兽医局机关电子政务的技术性工作,收集、统计、分析全省畜牧兽医行业信息和畜牧业生产信息。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畜牧总
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
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省畜牧兽医局网站(http://www.sdxm.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
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省畜牧兽医局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给
予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6月29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
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
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
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中级岗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根据招聘计
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每个应聘
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单位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郑女士
  联系电话:0531—87198062、87198063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村街68号省畜牧兽医局办公楼712房间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
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