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11号),现将2012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12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部分岗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省人社厅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和公告,公示拟聘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等。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按照省人社厅统一要求,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布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工作。
三、报名
(一)岗位查询: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公布的《2012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9时-6月2日24时。实行网上报名和诚信承诺制度,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网址是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
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期间,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9时-6月3日11时。
审核合格后,报考人员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4日16时)。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报名费为 50元。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分别向所报考单位咨询。
当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11日9时起登录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查询或与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人事教育处联系解决。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一科,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考察考生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文字写作等相关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将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并商请省人社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6月22日起,通过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查询个人成绩。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二)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22日在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2.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27日-6月28日
3.资格审查地点: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802房间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鞍千路298号
乘车路线:鞍山站前乘8路(太平线)或17路至地质科技园下车(鞍山市新一中北侧)。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请登录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下载《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打印,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实材料(应说明该生是否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毕业)。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递补工作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按照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公布,递补人员的名单不再公布,由省冶金地质勘查局通知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
面试由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和所属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www.lydk.cn)查询。
六、成绩计算及体检、考核
(一)成绩计算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由省冶金地质勘查局会同所属各用人单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所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费用数额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所局属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经人社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省人社厅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有关政策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1.局招聘电话:0412-2225380
2.用人单位招聘电话:
四○一队:0412-2960894
四○二队:0412-2229402
四○三队:0412-8533573
四○四队:0419-2311716
地质勘查研究院:0412-5261170
设备维修中心:0412-8533573
技术装备供应中心:0412-5697266
测试研究所:0412-2229787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