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5: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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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苏仙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壹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及条件(见...

  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苏仙区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壹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及条件(见附件2)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0岁以下(1982年 6月18日以后出生),岗位适合男性;4、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全额拨款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2年6月12日-6月29日,在郴州日报、郴州电视台《苏仙新闻》、苏仙区政府网、苏仙新闻网、苏仙手机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2年6月18日至6月29日;
2、地点:苏仙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区委综合办公大楼10楼);
3、程序:报名时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提供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全额编制证明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片3张及报名费200元。
4、领取准考证:2012年7月5日下午,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5、要求: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取消岗位选聘。
(三)笔试
1、时间:7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命题作文),下午3时至5时(调研文章)。
2、地点:待定。
3、内容:命题作文、调研文章。各占笔试分值的50%。
(四)面试
1、时间:7月8日上午9时。
2、地点:苏仙区委宣传部(区委综合办公大楼10楼)。
3、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考试分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
(五)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遇两人以上合成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
时间:待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有关标准执行。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完成后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2、考核、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核、考察对象。
考核由宣传部组织实施。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可按同一岗位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七)成绩与拟聘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举报或投诉电话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都将在第一时间在苏仙政府网、苏仙新闻网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苏仙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投诉电话0735—2884260(区纪委)。
四、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直系亲属参加招考按规定回避。
2、有徇私舞弊、泄密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参加本次招考并录用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违纪责任。
(1)对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
(2)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等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公开招聘过程中,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形式,对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面试评委及其它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
(4)采取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他人的。
五、待遇及要求
公开选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宣传部选聘公告(内置表格)
   中共苏仙区委宣传部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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