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委政法委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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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佛山市委政法委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法网办信息网络系统管理...

佛山市委政法委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政法网办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愿意并有能力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信息技术类专业,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年龄32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是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身体健康,佛山市户籍。
  三、雇用方式及薪酬
  所雇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科以上学历为二档工资,月薪24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工资的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和加薪按市直机关单位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2年 5月28日至2012年6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休息)
  地点: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2号楼10楼232室,佛山市委政法委政治处。
  联系电话:82366108、82366133。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持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进行报名。
  (三)考试程序和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1、笔试:笔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4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计算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委政法委与确定的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佛山市政法委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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