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辅助雇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6: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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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5名辅助雇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5名辅助雇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物业管理员(辅助服务雇员)1名。
机电设备技术员(辅助服务雇员)2名。
打字员(辅助服务雇员)2名。
二、薪酬待遇:
首次雇用时,辅助服务雇员执行:大专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物业管理员: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0周岁(计算到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3年以上从事物业管理主管职位工作,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对服务质量考核和运营管理有丰富的经验。
2、机电设备技术员:男性,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0周岁(计算到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熟悉电气安装工程技术、高低压变配电、电梯、空调、消防系统及其他机电产品,3年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3、打字员:女性,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5周岁(计算到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打字速度70字/分钟以上,有2年以上从事打字工作经验。
4、其他条件
(1)有乐于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责任心、保密意识强,愿意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2)具有佛山市户籍。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 6月 11日 —6月 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联系电话:83036028,联系人:霍先生、罗先生
(三)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从业资格证、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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