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6: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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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分析化学岗2名,从事水和废水、生物、土壤和底质等实验室分析工作。
环境科学岗1名,从事环境空气和废气、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室内空气、噪声和振动、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监测工作。
辐射监测岗1名,从事环境中辐射监测。
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岗1名,从事站内对内对外信息的发布、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分析化学岗位(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应用化学、工业分析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掌握实验室相关分析方法,了解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有实验室实践操作经历及大型仪器分析测试工作经验者优先。)
2、环境科学岗位(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环境监测岗位工作经验或环境监测工程师以上职称。)
3、辐射监测岗位(核工程与技术、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核技术及应用、核物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了解常用核辐射监测仪器使用,熟悉核辐射理论基础知识;熟悉辐射安全防护基本要求。)
4、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岗位(兼具环境科学类和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掌握数理统计的基本方法。)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环保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 —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四楼407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8号;联系电话:83932043;联系人:任衍燕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 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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