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6: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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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

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以推动光学及相关学科发展、普及光学科技知识、展示光学科技成果、加强国内外光学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目的的我国唯一的国家级光学科技馆。
    二、招聘计划
    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 2012年7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4日9:00时至25日16:00时
    2、报名地点: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永顺路1666号)。
    3、联系人:石晓光 , 联系电话:0431-81959854,传真:0431-8195980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12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的方式报名,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或领取准考证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外地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在对证书原件进行复查时缴费。
    (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ccostm .com)进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ccostm.com)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jlzkb.com)、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ccostm.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959854 (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长春中国光学科学技术馆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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