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2012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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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全总办公厅领导和管理,下设办公室、信息调研处、情报资料处、网络技术处等4个工作部门。其...

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全总办公厅领导和管理,下设办公室、信息调研处、情报资料处、网络技术处等4个工作部门。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工会信息系统建设、工会系统信息收集分析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等相关设备的管理维护等项工作,着力提升工会系统紧急重大信息快速反应能力、领导决策信息深度拓展能力、信息化建设研究规划能力和政务网站科学管理能力,为工会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
按照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0名工作人员:(1信息调研及情报资料岗位人员6名;(2网络技术岗位人员4名。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
2、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在职人员须有北京市正式户口,工作两年后入学且应届毕业的不受户口限制,身体健康。
3、信息调研及情报资料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两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社会学、中文专业等。
4、网络技术岗位,要求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两年(含)以上工作经历,所学专业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126月1日17止,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人员须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在读证明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在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两年及以上经历的有效证明;在其它性质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连续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被聘用后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通过特快专递寄至: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办公室(请注明“应聘”字样);邮政编码:100865
2、笔试面试、体检与组织考察。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应聘职位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不指定教材和参考资料。
笔试和面试于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两项加权后产生综合成绩。各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序,信息调研及情报资料岗位前9名、网络技术岗位前6名,取得体检资格。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3、公示招聘结果,办理招聘手续。
体检和组织考察后,最终确定拟聘用的10名工作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和待遇
1、聘用。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待遇。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本公告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人:蒲冠楠、周嘉欣
联系电话:010-68592321010-68590052
电子信箱:zxzp2012@acftu.org.cn
 
 
                                        中华全国总工会信息中心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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