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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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针对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现状,安吉县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

 

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针对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现状,安吉县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不含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卫生系统医护人员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1、2012年本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其他社会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4、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2012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可报考安吉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安吉县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工程审计”、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工程建设”、 安吉城乡规划编审中心“城乡规划编审”、安吉县城乡规划管理站“城乡规划1”、安吉县地理信息中心“地理信息”、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招标”“工程造价” 、安吉县新闻宣传中心“采编”、安吉广播电视台“新闻采编播”及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村镇建设”职位。
社会人员户口以2012年6月24日的所在地为准。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已是事业编制人员的,报考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
6、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2年6月24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安吉新闻中心“采编”职位所要求“县级及以上纸质媒体采编工作满2年”凭工作经历单位证明。
三、招考程序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按职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1﹕3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数。报名时间:2012年6月24日(星期日)8:30—16:00;报名地点:安吉实验初中(递铺镇芜园路8号)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社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资格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梅溪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管理”、 报福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经济管理” 职位的大学生“村官”资格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现场确认。报名结束后对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人员可在次日上午进行改报。报考人员须缴纳考务费40元。
2、笔试
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报考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的考生,还需测试速录技能水平(亚伟中文速录技能),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报考安吉新闻中心“采编”职位和开发区(递铺镇)、章村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计生服务”职位的考生,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为7月14日上午9:00—11: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
报考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和安吉新闻中心“采编”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开发区(递铺镇)、章村镇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计生服务”职位的考生,分别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为8月4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和安吉新闻中心“采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30%、速录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30%合成总成绩,其它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依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5、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单位和工作岗位。凡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实行试用见习期。试用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是农村户籍的还需办理“农转非”, 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监督。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考生于2012年7月5日(星期四)持《领准考证凭证》到县人才市场(县城生态广场西侧科技楼1楼)领取准考证。
附件: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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