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7: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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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以及《关于印发〈安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安庆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2名,其中专任教师1名,水电工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安庆市委党校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棋盘山路348号)。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6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报名者须填写《安庆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教师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科研文章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水电工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上岗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正面照片2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已在岗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曾经就过业的报考者须提供就业证件(如工作证或就业合同等)。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安庆市委党校和市人社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未及时提供全部材料者,或提供材料内容不正确,即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时间:6月30日至7月2日。
3、领取准考证:报考水电工岗位的人员于7月4日,携带身份证到安庆市委党校政治处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用人民币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经批准后,亦可开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①《维修电工技能》。
主要内容是常规性的用电器安装与用电方面故障排查的技能及基本的电力理论。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7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安庆市委党校(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对象的确定:
(1)专任教师通过资格审查即可参加面试。
(2)根据招聘计划数以及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水电工面试人选。与入围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作为并列者进入面试。
2、面试对象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于7月11日电话通知。
3、进入面试考核者于7月12日(周四)正常上班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安庆市委党校政治处进行资格确认和审查,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领取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内容:
(1)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所抽取的教学专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封闭式备课,之后上讲台进行有理有据的阐释。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
(2)报考水电工岗位的人员,采取问答式的形式进行面试,即对抽取的水电专业方面的问题进行口头解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临场应变及解决水电实际问题的能力。
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考评组。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
5、考核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水电工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民币。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
①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并结合领导小组意见确定)。
②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且有考官组建议是否聘用的考核意见,对未达到该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2、安庆市委党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进行考察。
3、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原单位)表现,包括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4、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聘用
1、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被聘用者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56—5226108、5897207
 
附表:1、\安庆市委党校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安庆市委党校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安庆市委党校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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