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8 17: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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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12年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详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证书所载)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2012年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以下人员报考卫生类和专业类职位可不受户口限制:
1、2012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山东省生源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3、烟台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
(七)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应聘长岛县事业单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事业单位招聘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除报考卫生类或专业类职位外,可同时兼报县直或乡镇的综合类职位。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记载的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某一类的,按《烟台市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有关专业要求执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网上报名:2012年5月22 日18:00 ? 5月30 日17:00 
网上初审:2012年5月23 日8:00 ? 5月30日18:00
报名邮箱:cdrszk@126.com
查询时间:2012年5月24 日8:00 ? 5月31日17:00
网址: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rlsbj.gov.cn/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rlsbj.gov.cn/,下载《长岛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将“报名表”发送到报考邮箱,同时提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20px*160px,应清晰可辨。审核机关将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2、网上初审:招聘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人员招聘机关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其反馈。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31日12时前拨打招聘机关电话咨询或监督电话进行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
3、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5月29日8:00  ? 5月31日17:00
现场确认地点:长岛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岛工商银行院内东首二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现场确认时,本人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长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7月底前提供)、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确认或未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弃权;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逾期视为弃权。如发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缴费: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缴费后,考生凭缴费单据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卫生类或专业类职位兼报综合类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一经进入聘用公示期,不允许再参加综合类职位的考试;未被聘用者,可于6月6日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缴费领取综合类职位的笔试准考证。
5、加分:烟台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招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满两年并考核合格、三年内应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驻岛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1分。所有拥有两个以上加分项目的人员均不累计加分,只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现场资格审查时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出具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县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各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而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同专业非定向招聘岗位。其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定向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机关将通过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    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卫生类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一科,主要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类、综合类为综合知识一科,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
2012年6月3日上午:8:00?10:0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综合知识(专业类)
2012年6月9日上午:8:00?10:00
综合知识(综合类)
编辑记者、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卫生类、专业类和综合类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在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所报岗位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3;5-9人为1:2;10人及以上的为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综合素质答辩、专业技能考评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体检考核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对弃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其中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用人单位要求复检的,复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 0535-3215737
监督电话:0535-3212251
招聘工作网站: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rlsbj.gov.cn/
 
 
中 共 长 岛 县 委 组 织 部
长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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