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

  • 时间:2014-08-08 17: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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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沙湾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工作人员补充到沙湾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放宽学历除外),并完全符合《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 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未解除政纪处分或受党纪处分处于影响期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岗位和名额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至5月18日24 时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沙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和相片的1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2年5月20日24 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部分特殊岗位(卫生系统岗位;教育系统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如报名不足1:3的,经公招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到1∶2开考。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5月23日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www.lsswrc.com)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2 年5月2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5月27日至5月31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其余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6月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6月15日前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乐山市沙湾区考试培训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成绩公布一周后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教育、卫生系统岗位和新闻宣传岗位采取专业知识面试(教育采用微型课方式);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开考比例为1:2的岗位,其面试比例为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25日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届次、学历层次、具体专业名称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报考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合同的有效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4.面试递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及审查时间、地点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公布,同时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为6月30日,详细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7.面试相关说明。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但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达到比例职位聘用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最低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公招环节。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7月3日前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人员按通知时间和地点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在职人员提供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材料。
3.2012届毕业生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取得聘用资格,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查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新招聘人员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在沙湾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应按未履行的期限1万元/年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三)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和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33-3440444(区纪委监察局)、0833-3441541(区人社局纪委)。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本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乐山市沙湾区教科局:0833-3441663;
乐山市沙湾区卫生局:0833-3441372;
乐山市沙湾区文广局:0833-3441259;
乐山市沙湾区经信局:0833-3680766;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局:0833-3441210;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0833-3447217;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0833-3441361;
乐山市沙湾区住建局:0833-3441073;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局:0833-3431000;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0833-3441182;
乐山市沙湾区人社局:0833-3432456;
 
附件:1、乐山市沙湾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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