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2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 时间:2014-08-08 17: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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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非在编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非在编工作人员为法院速录员2名,协警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速录员: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⑶性别不限;
  ⑷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⑸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条件;
  ⑹具有厦门市户口,海沧区户口在笔试、电脑录入两项成绩折算之后加计5分带入面试。
  2、协警: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⑵学历:高中以上;
  ⑶性别:男性;
  ⑷年龄: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⑸其他:持B1以上驾照,截止报名时具有一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具有厦门市户口;海沧区户口在笔试、体能测试两项成绩折算之后加计5分带入面试。
  三、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及资料领取:海沧区人民法院在海沧区政府网(www.haicang.gov.cn)、海沧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表》可到海沧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1号)索取或直接在海沧区政府网下载。
  2、报名(2012年5月9日—5月16日工作时间):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5308836、5308760),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及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海沧区人民法院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提前通知审查合格者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4、考试:
  速录员的考试内容分为笔试、电脑录入与面试三部分。笔试及电脑录入考核于报名结束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前三天发放)记载为准。
  ⑴笔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宪法、刑法、民法基础知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⑵电脑录入:占考试总成绩的20%。。
  ⑶面试:根据参考人员前二项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时间另行通知。
  协警考试内容分为笔试、体能测试与面试三部分。
  笔试:考试范围以现行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的法律知识为主,占考试总成绩的40% 。笔试报名结束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考试前三天发放)记载为准。
  体能测试: 1000米长跑,占考试总成绩的20%。1000米长跑测试评分标准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由海沧法院政治处组织进行,届时邀请监察部门派员现场监督、指导。
  5、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区政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7、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审批和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其他相关信息通过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网页查询。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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