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社会保障卡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08 17: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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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卡工作人员7名,主要工作是制发社会保障卡,承担信息录入、扫描、图像处理、窗口接待等业务操作,用...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卡工作人员7名,主要工作是制发社会保障卡,承担信息录入、扫描、图像处理、窗口接待等业务操作,用工形式为编制外合同制职工,年收入3万元左右。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四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户口截止到2012年5月10日),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岗位录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待人热情,诚实守信。 
  2、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全日制计算机专业毕业优先;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有接受和学习新技能的意愿和能力,能够胜任制卡、扫描、图像处理、窗口接待、电话咨询、配合开发等社会保障卡有关业务操作。 
  3、敬业,有责任心,工作作风严谨,做事仔细,勤快,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 年5 月11 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社会保障卡工作人员,分信息发布、公开报名及初审、技能测评和面谈、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进行。 
  1、信息发布:通过宁波市人才网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2、公开报名及初审:有意报名者于2012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薄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证明、获奖及荣誉证书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 张到柳汀街557 号市人才大厦1楼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3、技能测评和面谈。组织初审合格者进行技能测评,按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谈人选。若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面谈环节(含技能测评)。技能测评、面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测评、面谈必须携带身份证。 
  4、体检。按面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6、聘用。由招聘单位发放录用通知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报名人员在录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7、其他规定。招聘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面谈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海存 
  联系电话:83867401,18957875166 

  
                 宁波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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