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7: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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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招聘坚持...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提供21个岗位,面向社会招聘55名工作人员,详见《2012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所有岗位第一学历均要求为一本、二本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2012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情形。
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方式和信息发布
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信息发布: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大连人才网发布。
四、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和表格下载
岗位信息和《2012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jj.dl.gov.cn)、大连人才网(http://www.dl-rc.com)查询和下载。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办法进行。
2、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4日09:00—2012年6月18日16:00。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jj.dl.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2)网上缴费。考生上传照片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09:00—2012年6月19日16:00。考生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50元,具体缴费流程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
①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领取“电子银行口令卡”。初次办理此项业务的须登陆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更改密码。
②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链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在线系统支付考务费。
③点击“详细信息”链接,确认缴费成功。如中国工商银行页面提示缴费成功,但网上报名系统“详细信息”未提示缴费成功,须在24小时后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3)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考生应于2012年6月26日09:00—2012年6月29日24:00登陆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网上报名不审查资格条件,只审查照片规格,面试前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进入面试。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修改,考生可在2012年6月21日登陆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本人报考信息,确因网上提交信息过程中涉及本人姓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于2012年6月21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大厅22号窗口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考生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1)A类。A类包含办公室文字秘书、纪检监查员、党委办公室文字综合、执法检查A、执法检查B、综合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B类。B类包含程序开发及运维、网络及硬件维护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与综合知识》,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3)C类。C类包含信贷管理、综合业务、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与综合知识》,内容为经济、金融、会计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2012年6月30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要求: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笔试期间全程封闭,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2年7月5日登陆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5、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面试入围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被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笔试后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者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聘用。在职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八、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11)82817685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411)84618638
九、特别提示
1、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开设“2012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报名及招聘过程中的所有信息都将在本专栏发布。
2、考生在招聘期间(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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