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08 17: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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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筹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筹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精神要求,结合住建局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设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成立住建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等事宜。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待    遇:通过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其身份为聘用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按政策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以下 (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程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派专人负责接受应聘者的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在指定报名地点,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现场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填写《英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核准的报名人员《报名登记表》送一份人社部门备案。 
  现场报名时间:5月7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现场报名地点:英山县住建局政工股。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及相应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后于5月15日,到住建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二)命题和笔试
  命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命题的时间和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考试科目和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具有注册资格的,具有当地政府人社职改办评定中级以上职称的,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同时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也可以采用操作测试等其他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聘请。面试时间及地点另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由用人主管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县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根据入围者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拟聘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面试分高者优先;面试分并列时,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县人社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无异议,由住建局到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3-7012790
       0713-7029601 
                            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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