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09 09:12:12
  • 来源:
  • 点击:

【导读】广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市人发〔2006〕104...

广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市人发〔2006〕10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广汉市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开考核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核聘用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考核聘用的岗位、名额及要求
    公开考核聘用名额30名,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广汉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附件1.xls
    三、公开考核聘用人员的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三)最高学历为研究生的,全国户口均可报考;最高学历为本科的,四川省内户口方可报考;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下的,德阳市内户口方可报考。户口住址以考生2012年4月30日户口所在地或大中专毕业生入学前最后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2月;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五)身体健康,符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按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
四、公开考核聘用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本次公开考核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持《广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3份(见附表2)、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信)、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要求条件的证书材料的原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原件(证明内容三项:现在岗位和工作时间,从事专业,是否同意报名参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5月9日—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人员和职业技能技术管理科(地址:广汉市天津路),联系电话:5223851,5301835。
    3、 每名考生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1:1比例的岗位即可。
    4、报名时,由市卫生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市人社局局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聘用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
岗位报名人数只有1人的,通过面试后直接确定为考核对象;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人的,应当通过面试成绩排名前2名的作为考核对象。对确定的考核对象按以下内容逐项进行:
1、工作实绩考核;
2、业务素质考核;
3、现实表现核查;
4、健康状况检查。
(三)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考核、公示后不宜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空缺名额经市人社局批准后依次递补同岗位进入考核范围的人选。
五、资格终审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虽有异议但经核查证明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前,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六、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聘用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
    为保证公开考核聘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人事纪律的,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直接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到县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监督电话:(0838)5222409
附件1: 《广汉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xls
附件2:《广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doc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汉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