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广泛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合肥市科协、市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2年合肥市科协、市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实行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10日9:00至5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5月18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21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22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6月6日至6月9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满分100分。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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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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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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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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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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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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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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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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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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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考试科目详见《2012年合肥市科协、市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10日上午。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B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入围人员专业测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B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专业测试
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及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集中在6月至7月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成绩合成、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其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A类岗位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B类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需按百分制计算)。各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B类岗位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即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二)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编内聘用人员同岗同酬,经费均列入财政保障。
(三)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六、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专业测试费用80元。
(二)联系电话:
市科协:0551-5192304(政策咨询)
0551-3537485(监督)
市文广新局:0551-3509928(政策咨询)
0551-3509926(监督)
市人社局:0551-3536115 (政策咨询)
0551-3536506 (监督)
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0551-2669622,2615147(考务)
附件:2012年合肥市科协、合肥市文广新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