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时间:2014-08-09 09: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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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系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依法履行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现因工作需要,决...

 
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系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依法履行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8名聘用制书记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录聘用制书记员8名。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检察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5、身体健康,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5月 2 日至6日8:00至17:30(含节假日)  报名地点: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政工室(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51号)
联系电话:0731-8835233 88835243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专业技能(上机操作电脑文字录入),面试方式为结构式。笔试和面试各占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2011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及标准细则》执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七、基本待遇 
  1、实行固定工资制。工资标准经市人社局核定后市财政核发。
2、享受有关保险、公积金等其他待遇。


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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