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孟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 时间:2014-08-09 09: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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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牧兽医人才队伍建设,经市编办同意批文,为我县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孟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孟津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牧兽医人才队伍建设,经市编办同意批文,为我县畜牧局下属事业单位孟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孟津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录6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是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物检疫专业;
4、年龄18岁以上,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至1994年1月1日);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5月10日-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附件2);3、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4、已就业的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5、其他证明材料;6、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孟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相关证件复印件附报名表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3、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作弊或缺考,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察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进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由县人才劳动力市场管理。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成立如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监察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畜牧局局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379-67911598
监督电话:0379-67912450
附件:
\附件1-事业单位报名表.xls
\附件2 学籍证明.doc
 
孟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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