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 所属宁波市史志研究中心公开招聘

  • 时间:2014-08-09 10: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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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共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所属宁波市史志研究中心公开招聘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中共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所属宁波市史志研究中心公开招聘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中共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委党史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史志研究中心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根据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宁波市史志研究中心的批复》(甬编〔2012〕29号)精神,决定将于今年上半年成立此事业机构。宁波市史志研究中心是中共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所属从事公益服务的相当于行政正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承担地方历史、党史、市情、要事文献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收藏、展示、传播、对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化工作;开展党史、国史、地方志重大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参与研究、编纂、撰修中共宁波历史基本著作、专门史、编年史和宁波市志、宁波年鉴;开展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等公共咨询服务活动;开展地方历史文献、党史文献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革命遗址保护、党史纪念场馆的管理和党史教育基地的建设;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史志研究中心
专业
研究
人员
8
主要承担宁波地方党史、方志资料的征集收藏、编纂整理、撰修研究、传播交流、开发利用,公共咨询服务,组织承办国际国内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
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教育史、科学技术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1、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要求有从事相关专业研究的工作经历;
3、35周岁以下。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通信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8楼中共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宁波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秘书处;
联系电话:0574-87284408,87288475,87288841;       
联系人:樊孟军、张水利、傅淑英。
3.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事编制网(www.nbrs.gov.cn)或中国·宁波史志网(www.cnbsz.gov .cn),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可打印),同时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领取到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届生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报名表扫描后发送邮件(dsyjs01@163.com)。不接受单位上门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24︰00时。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整个数,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5月15日前在中国宁波史志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18日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由专业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根据专业特点,特别是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确定,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预计在5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书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所学专业和学位与报名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预计于5月 20日11时前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和中国·宁波史志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接招聘单位通知后,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书和准考证,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5月
20日19时前登陆中国·宁波史志网查看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中国·宁波史志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83580.
附件:宁波市史志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宁波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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