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安排,现就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全市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指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干部岗位和涉密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指各类事业单位普遍设置的会计、审计、统计、法律、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以及专业要求为英语、计算机的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除外),且岗位等级在八级及以下。
工勤技能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盐城市201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ychrss.gov.cn)、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ks.gov.cn)。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6日-5月2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详见《盐城市201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部门(单位)信息表》;
3、报名时收取笔试费100元/人,由报名单位代收,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发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免收笔试费。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以上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2年5月3日8:30-18:00到组织报名的部门(单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准考证领取
2012年5月15日至17日,在组织报名的部门(单位)领取准考证,具体地点见《盐城市201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部门(单位)信息表》。
四、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参加全省201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
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统一笔试
(1)科目
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工勤技能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参加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非通用类(即岗位表中的“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2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
2012年5月19日。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
(3)笔试成绩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3、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省确定的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人选。
(2)招聘部门(单位)须在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前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人选。
(3)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并根据《盐城市201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均相同时,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
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可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515-86668304、0515-88198304。招聘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见《盐城市201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部门(单位)信息表》。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和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6668205,86668316。各招聘部门(单位)监督电话见《盐城市2012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部门(单位)信息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七、招聘工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