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响水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 时间:2014-08-09 16:26:57
  • 来源:
  • 点击:

【导读】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普通高校本科且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个别岗位放宽至专科学历);
4、普通高校本科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响水县双园路49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响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可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srsw.gov.cn/下载);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另外一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如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资料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时须填写详细的联系方式以及应聘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学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考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等方式
(一)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上午8:30-11:0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掌握的各类相关知识。资格审核通过者请于2012年5月11日到响水县人才服务中心(响水县双园路49号县人社局二楼)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加试。专业加试在面试前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专业加试人选;专业加试后,根据专业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成最后总成绩;须专业加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30%,专业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折合成最后总成绩。如录聘时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录聘用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必须进行加试。
笔试、面试成绩将适时在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的人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基本情况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聘用。
(二)对拟录聘用人选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录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二)公示无异议的,县人社局办理正式录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不能按时取得上述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15-86883090。
本招聘简章由响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 共 响 水 县 委 组 织 部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图书教材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