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09 16: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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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经广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经广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受自治区环保厅委托,中心主要承担全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口废物、电子废弃物、危险化学品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负责全区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管理档案与数据库构建、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与管理,参与全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法规、规章、规范和规划编制,承担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研究、推广、交流、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1.进口废物与电子废弃物管理岗,1人;
  2.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行政许可管理岗,1人。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环境保护事业。
   2.环境保护、生物化学、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专业。
   3.面向全区招聘,年龄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优秀本科生。其中,硕士研究生须工作一年以上,本科生须工作三年以上。
   4.具有环境监察、监督执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所学专业为有机化学、生物化学,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与管理经验的优先;有法学基础的优先考虑。
   5.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由我中心负责实施。中心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前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招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到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至我中心邮箱),报名时提交本人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身份证、学习及工作简历、近5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等相关资料,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外地应聘人员可在通过初步审查后补交相关证件材料)。
   2.资格审核与发放准考证
   报名结束,我中心办公室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后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考评小组编制笔试试题,并组织考试。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
   考试时间待定。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公布成绩。
   3.面试:由考评小组负责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次日公布在自治区环保厅网站。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由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负责,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评小组根据考试和考核综合结果择优确定招聘人员名单。
  (四)体检
  中心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中心领导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自治区环保厅审核同意后,在我中心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环保厅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七)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联 系 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71-5303787
   邮箱:
gxgtfwzx2@163.com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招聘考试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广西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招聘考试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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