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简章

  • 时间:2014-08-10 1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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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简章 为积极贯彻落实西安市关于加大民生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

2012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简章
 
 
 
    为积极贯彻落实西安市关于加大民生工程建设的指示精神,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办园标准)》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为雁塔区新组建幼儿园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前教育工作。责任心强,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熟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和幼儿园管理,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幼教管理实践经验;
    5、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和管理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通过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5月31日(星期四)(共5天),截止5月31日(星期四)18:00。
 报名地点:翠华路小学(地址:翠华北路3号)。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职称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聘用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准予报名。
对报考人员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和面审,通过资格审查者,凭本人身份证于6月8日(星期五)—6月9日(星期六)(共2天),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同时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50元。
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10,否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管理和领导艺术、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有关知识。笔试试题由考试专业机构命题,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面试考官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干部组成,面试按照报考岗位设计,内容包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办园思路、工作重点、工作方案设计、口头表达能力、形象气质、领导艺术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考察考核的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四)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教育行政管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作风纪律、工作态度、资格条件、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通过考察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考察考核合格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教师从业人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于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程序(体检有关要求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的名额经审定后,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三、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统一办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应聘用岗位的现行标准执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定岗;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9—85575109
029—85381282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如因无法联系报考人员而出现的递补情况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专门的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考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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