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0 11: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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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永嘉县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永嘉县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依照用人单位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永嘉户口的应历届大专院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专业审查参考《2012年永嘉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3)。
  5、身体健康。
  6、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应届生: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历届生: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事业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2、单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加分:根据永政发〔2007〕111号文件精神,独生子女照顾试卷(包括面试)总分3%,农村计划生育结扎家庭女儿户照顾试卷总分(包括面试)2%。经永嘉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农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按温组发〔2009〕99号文件执行。其它加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相关材料(文件、证件、审批表等)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5月9日17时)前提供齐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表。(从永嘉人才网www.yjrc.com.cn下载)
  (二)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三)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四)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以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五)考务费40元。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免收考务费。
  (六)报名时间:5月8日—9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七)报名地点: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钱塘世纪大酒店对面)。
  (八)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5月17日(上午8:00—
11:00,下午2:00—5:00)至社保大楼五楼会议室领取(凭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缴费发票)。
  四、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及科目:2012年5月19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制,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后,招聘1名的按1:3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成绩为100分制,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
  3、面试对象、时间、地点在永嘉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笔试总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加分)×50%。
  五、体检
  1、根据总分(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含比例内最低同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体检对象、时间、集中地点在永嘉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六、考察聘用
  1、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2、从体检、考察合格者中,分岗位按总分(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含加分)同分,以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高分者优先;如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亦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再相同,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在规定时间内,如有学历、资历及专业等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或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的依次递补。
  3、被聘用者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八、注意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不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范畴,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认证的毕业时间和专业为准。
  (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5)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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