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0 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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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双峰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原人事部2005年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双峰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原人事部2005年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我县城建投等39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社会招聘,包括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所有岗位均要求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对口。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步骤。本次招聘方式分两次进行,第一次直接到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医技人员22名;第二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3名。
第一次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由组织、人社、编制、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相关专家组成招聘团,直接到省内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医技人员。
1、公开招聘的职位、职数和要求(见附表一)
2、初选报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的比例初选出面试对象。要求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毕业成绩表)、有相关资格证书的需带相关资格证书,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2年5月 24日到5月26日到南华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大厅(电话:0734-8281351)报名,并参加初选,初选合格者参加面试,报名时须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初审后确认面试考生,面试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1)、面试内容由县招考工作小组根据所招专业确定。
(2)、面试考官由相关专家等人员组成,人数为7-9人,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场景化面试,每个评委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算综合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并电话通知到本人。面试对象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少于2:1
4、专业课计分。专业课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计算方法由招考工作小组对所有参加面试考生本学历层次必修专业课成绩相加后除以科目数再乘以50%折算计入总成绩,采取学分制的,换算为考分制后进行计算。
5根据面试和专业课评分,折算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第二次招聘方法
1、        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详见附表二、)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6月2日—6月4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教育系统统一定于2012年5月29日—5月31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双峰县老干部局老干活动中心;
教育系统报名地点:双峰县教育局人事股;
(3)、开考比例规定: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不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人数;对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带2张近期同底免冠1寸半身彩色照片,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推荐书、有技术职称的需带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所有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Ⅰ、卫生系统:按三个层次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办理招录手续、统一分配。层次划分:一类医院为双峰县人民医院、双峰县中医院、双峰县妇幼保健院、双峰县疾控中心;二类医院为精神康复医院;三类医院为骨伤科医院、五人民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
Ⅱ、教育系统:本县在编教师不许报考;报名者须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且专业对口;报名时应出具的证件及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半身照片三张。
3、笔试(占总成绩的 60%)
(1)、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所报专业政策法规等基础知识占20-30%,专业技术知识占70-80%;教育系统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等综合知识。
(3)、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4、面试(占总成绩的40 %)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2︰1。                    
 (3)、面试内容与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参考对象按照专业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Ⅰ、卫生系统护理人员的面试进行操作考试。面试内容与方法:除护理专业职位进行实际操作测试外,其他职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参考对象按专业要求所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Ⅱ、教育系统的面试主要是分专业进行现场试教和专业素质技能测试,时间为30-45分钟,面试成绩为100分,按比例计入总分。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折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参照实施。教育系统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二次。
四、考核
1、考核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制办、用人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2、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体检人员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人员递补。
3、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定性考核否决,取消招聘资格:
①有过违纪处分并在处分期内或违法处罚的;
②违反计划生育的;
③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国家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公示。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拟聘对象,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一个月之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鉴证。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双峰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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