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地域性紧缺人才

  • 时间:2014-08-10 14: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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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遂宁市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发〔2011〕44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发[2011]45号)和《四川省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9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地域性紧缺人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2012年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⑺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核招聘单位和名额(详见附件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24∶00。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从5月28日起提出审查意见,全部报考者的网上资格审查于6月2日24︰00结束。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2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二)网上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核招聘考试费以80元/人标准收取。经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2年5月29日至6月4日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2年6月4日24:00。通过网络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未按以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上传相片质量合格后、2012年6月4日18:30前,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手续。
    (三)打印报考信息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四川人事考试网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择、网上报考信息表填报、网上缴费、打印报考信息表等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2.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核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本人,于2012年6月30至7月1日18: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填写完整的《2012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地址:市劳动保障大楼7楼,遂州中路299号,联系电话:0825-5866013),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市人社局资格验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直接考核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直接考核通知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核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在考核当天,报考者应持考核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考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迟到者按自动放弃考核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六、现场考核
    考核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和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采取专业理论笔试、面试(含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一)考核方式
    包括专业理论笔试、面试(含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等),各招聘岗位具体考核方式,届时在《考核通知书》中予以明确。
    考核总成绩按考核方式不同,分四种方法计算:
    一种:实行专业理论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二选一)相结合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专业理论笔试成绩×40% +结构化面试(或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
    二种:实行专业理论笔试和面试(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二者均选)相结合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专业理论笔试成绩×40% +结构化面试成绩×30%+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
    三种:实行面试考核的招聘岗位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二者均选)=结构化面试成绩×60% +操作技能测成绩×40%
    四种:实行面试考核的招聘岗位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测试二选一)=结构化面试成绩(或操作技能测成绩)
    (二)考核范围
    专业理论笔试主要检测报考者所报岗位所必需的业务理论水平和能力,测试时间为90分钟。
    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两种形式。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检测报考者所报岗位所应具备的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检测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 
    (三)考核时间
    定于2012年7月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四)成绩公布
    公开考核招聘总成绩(含专业理论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直接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方法的先后顺序考试成绩的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的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直接考核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直接考核招聘岗位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直接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核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审查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csn.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25-5863139;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并由市人社局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学位或资格要求的,下同)。
    2、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2届毕业生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在汇总后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遂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并报遂宁市编办办理编制确认手续后,再将以上证书及表册统一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不低于三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完善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3.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考核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三、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5—5866013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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