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时间:2014-08-10 14: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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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质量监督,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拨款。主要承担授权或委托范围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商)品质量第三方仲裁检验和市政府委托的产品安全检查工作,承接国家、省、市各级部门下达的科研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电器
检测
(工作地点:慈溪,有班车往返)
1
胜任电器产品专业检测任务,独立出具中英文检测报告,指导下级检验员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工作踏实服从分配,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专业:光电类;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学位;
面向全国
1、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8日至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D座五楼行政事务部,电话:0574-55126606,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本次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2年6月6日前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2年6月8日前登陆上述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局和招聘单位根据行业、专业特点,特别是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确定。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1日前在“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本次招聘。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7月25日登陆“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www.nbzj.gov.cn)”网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质监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841720
 
                         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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